雇主没有维持有效的伤害和疾病预防计划,因为雇主没有确保在以下情况下工作场所遵守州行政部门和地方公共卫生部门命令的 COVID-19 预防措施:1.雇主没有确保雇员佩戴正确的面罩,T8 CCR 3205 (c) (7) (A)。2.雇主没有保证减少任何领域的人数, 以便利适当的身体距离, T8 CCR 3205 (c) (6). 3.雇主没有确保标志和地板标志等视觉线索被放置在何处或他们需要走的方向和路径,T8 CCR 3205 (c) (6)。4.雇主没有制定和实施筛查程序来应对有 COVID-19 症状的员工 T8 CCR 3205 (c) (2) (B)。
据称危险:4,员工暴露:1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0-12-21
据称危险:4,员工暴露:1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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