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没有维持有效的伤害和疾病预防计划,因为雇主没有确保在以下情况下工作场所遵守州行政部门和地方公共卫生部门命令的 COVID-19 预防措施:投诉说明:申诉说明:申诉人作为患者护理技术人员,为 PACU 部门的 Kaiser Antioch 工作。她的职责包括让患者从等候室进入手术前,让他们穿衣服,然后让他们切换到 Kaiser 提供的个人防护设备。EE 指出,患者在事先不知道患者状况的情况下正在进行门诊手术。仅在 10 月 2 日 2 月 21 日,EE 表示,她接触了两例 COVID-19 阳性病例,她曾在作业前/后处理过这些病例。EE 在 11 月 2 日通过口碑发现这些病人对 COVID-19 呈阳性。当 EE 与她的主管面对时,主管表示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告诉你每件小事。1. 雇主没有保证实施和维持有效的筛查来临病人的程序。参考文件 T8CCR 5199 (c) (3) (3). 2. 雇主没有制定、实施和维持有效的程序,以确保员工在履行职责期间被告知他们接触到 COVID-19 病例。参考 T8CCR 5199 (d) (2) (K)。
据称危险:2,员工暴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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