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没有通知/告知员工工作场所的 COVID-19 病例。2021 年 2 月和 3 月有病例,以前的其他 COVID 病例发生在 2020 年 12 月。可能接触到患有 COVID 病例的员工的员工没有得到相应的通知和建议。这种违规行为仍在继续,雇主的 COVID 计划没有在工作场所有效实施。T8 CCR 3205 (c)
涉嫌危险:1,员工暴露:10
来源:osha.gov | 收货日期:2021-06-15
涉嫌危险:1,员工暴露:10
来源:osha.gov | 收货日期: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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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没有识别、评估和控制 COVID-19 在工作场所造成的危害,从而使员工面临健康危害。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公共卫生部的建议,雇主未能充分有效地进行感染预防,也没有实施适当的控制措施来保护其工人免受 COVID-19 的侵害。T8 CCR 3203 (a) (4) 和 (6)
据称危险:1,员工暴露:1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0-11-20
据称危险:1,员工暴露:1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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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报大道整个食品市场的一名员工经检测呈 COVID-19 阳性。该病例是在星期二下午 6 点首次报告的,如果您最近访问过超市,请报告该病例和您访问的任何其他地点。
资料来源:www.berkeleyside.com
资料来源:www.berkeleysid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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