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没有维持有效的伤害和疾病预防计划,因为雇主没有确保在以下情况下工作场所遵守州行政部门和地方公共卫生部门命令的 COVID-19 预防措施:1.在满足第 (c) (11) 款的恢复工作标准之前,雇主不确保将 COVID-19 病例排除在工作场所之外。参考 T8 CCR 3205 (c) (10) (A). 2.自上次接触之日起 10 天内,雇主没有确保将接触 COVID-19 的员工排除在工作场所。参考 T8 CCR 3205 (c) (10) (B)。
据称危险:2,员工暴露:1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0-12-24
据称危险:2,员工暴露:1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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