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雇主没有向员工提供足够的个人防护设备(PPE),办公室的员工会接触 COVID-19。适用的 OSHA 标准 CFR 29 1910.132 2.雇主允许 COVID 积极的员工在该设施工作,使员工接触 COVID-19。适用于 1970 年《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的 OSHA 一般责任标准 5 (a) (1)。
据称危险:2,员工暴露:7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1-03-25
据称危险:2,员工暴露:7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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