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COVID-19 疫情期间,雇主没有为公共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场所,例如提供足够的个人防护设备、N95 呼吸器和其他临时政府指导。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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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强制性屏蔽和保持社交距离在内的 COVID-19 安全协议未得到遵守,也没有在 1 楼、2 楼、4 楼和 7 楼以及东州大街 50 号的大厅、走廊和文件室执行。投诉指称,员工使用的公共区域包括复印机、浴室、走廊和没有口罩的档案室,而保安人员也不一直佩戴口罩。投诉还指称,员工没有收到 COVID-19 积极同事的通知。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0-11-16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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