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雇主没有遵循第 20-74 号行政命令,该命令要求设施制定 COVID-19 准备计划,具体来说:a. 雇主没有对员工进行设施 COVID-19 准备计划方面的培训。b. 没有向员工提供他们所需的个人防护设备在因 COVID-19 阳性病例而被隔离的设施区域内进行工作。c. 雇主没有隔离可能已经或可能接触到 COVID-19 的居民。2.其他与安全相关的问题如下:a. 使用 480V 电力工作的员工没有接受处理此类设备的适当培训。b. 该设施没有锁定标签计划或培训。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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