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没有维持有效的 COVID-19 预防计划,因为在以下情况下,雇主没有确保工作场所遵守州行政部门和地方公共卫生部门命令规定的 COVID-19 预防措施:1.雇主没有确保在雇主知道或应该知道 COVID-19 病例后的一个工作日内,雇主应以员工容易理解的形式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工作场所的人员可能接触过 COVID-19。参考 8CCR 3205 (c) (3) (8) 3 2.雇主没有就其 COVID-19 预防计划向员工提供有效的培训和指导。参考 8CCR 3205 (c) (5) 3.雇主没有确保在工作场所向员工提供书面的 COVID-19 预防计划,参考 8CCR 3205 (c) (8) (C)
据称危险:3,员工暴露:10
资料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1-12-27
据称危险:3,员工暴露:10
资料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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